3.9.19

換個地方吃早餐。




我最快樂的一次旅行是這樣的。
 那是2015年在紐西蘭3個星期的自駕游。每天在晨霧中醒來,做好早餐後,總要慢吞吞開車到最近的一處風景,才捨得坐下來吃。對面有時是大山,有時是大湖,有時僅僅是個尋常的小公園,於我卻都是好風景。有時戶外只得56度,寒風刺骨,便當很快失溫,便又趕緊躲回車裡取暖,卻已心滿意足。那趟旅程,從基督城慢慢開到皇后鎮,每天的行程大致離不開做飯、吃飯和散步,卻感到無比的平靜和幸福。
常常讀到別人書寫自身的旅行意義,不管是抬頭看世界,抑或低頭找自己,我想,若能夠在旅途中產生各種體悟,那自然是很好的;但若沒有體悟,也不等於浪費了這段旅程——如果有人只為護照上多個蓋章,或到此一遊的清​​單上多個景點,也並無不可。人各有志,沒有任何一種旅行的方法比另一種更高級,也沒有任何一種旅行的態度比另一種更卑微。至於我,我是一個沒有企圖、沒有野心的旅人。我的旅行沒有目的,既不為得到什麼啟發,也不為遇見誰。
有時只為單純享受移動的過程。對某些人沉悶無比的長途車或飛行,我是甘之如飴的。記得最遠的一次飛行是從智利返回新加坡,連同候機、轉機足足用了40多個小時。那樣無所事事、晨昏顛倒的過程,我卻非常享受,連飛機餐都是抱著無比期待的心情來吃的。
有時則是單純享受出去玩這件事。認真回想,我好像不曾思考旅行的意義,從來只是純粹享受旅行本身,一如玩一場遊戲,吃一頓早餐這麼簡單。但僅僅這樣,也已經足夠好玩。
我曾攀上老家外的山頂看日出,也曾在沙巴看夕陽一點一點掉進南中國海裡;我曾在紐西蘭無人的沿海公路自由穿行,也曾在印尼小鎮的神誕遊行中舉步艱難;我曾在南美洲上空俯瞰機艙外安第斯山脈的偉大,也曾在巴西伊瓜蘇大瀑布旁感嘆自身的渺小;我曾在阿根廷美術館想像古人如何作畫,也曾在玻利維亞被高山反應折磨得死去活來;我曾駐足智利低溫的街頭,聆聽流浪歌手滄桑而嘶啞的歌聲,也曾在印尼亞齊破落的村莊,聆聽當地澎湃的戰爭故事。
這些事情都談不上什麼偉大意義,但旅途中的場景、氣味、人情,卻常常叫我感觸至深。是人們實實在在的生活感動了我。於是,我學習融入他們,把旅行簡化成“換個地方吃飯和散步”。然後,放任自己在一個又一個的陌生場景中,經歷許多意想得到或意想不到的事。
過去,我的旅行十之八九都與工作有關,卻也因為如此,我得以走進貧民窟、海盜村、以至尋常人家,吃他們吃的食物,走他們走的路,揣摩他們的心情。走得越遠,我越清楚,他們人生中的悲喜和掙扎,並不會因為我的路過而有所不同,而我生命中諸多的考驗,也不會因為旅行變得更容易。人生的答案或許並不在路上,因為或許,它並沒有答案。
地球上到處是風景,人人有故事,我只需要去經歷和感受。然後,帶著故事回來,等待下一次出發,換個地方吃早餐。




*此文原載於2016年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52旅遊達人手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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